标题:【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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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表于:2010-11-05 0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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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于:2010-11-13 17:41:02 - IP:2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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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表于:2010-11-13 23:52:59 - IP:218.186.*.*
RE:【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慈善捐款少关键在于法律不健全。慈善,最基本的词义是指仁慈、善良,富有同情心、怜悯心和关爱心。大慈善家熊希龄说:“孔教言仁,又曰博施济众;耶教言博爱,又曰爱人如己;佛教言慈悲,又曰普度众生……无论为何教何学,无不以人道为重。”慈善是一种人道主义观念;是一种扶弱济困行为;还是一种资源分配方式。 慈善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捐钱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慈善行为。一方面,捐钱的动机和目的五花八门。有的为“名”,有的为“利”,有的为“权”,有的则为“洗钱”,只有以无私助人为宗旨的捐钱行为才是真慈善。另一方面,捐钱的心态各式各样。有的主动,有的被动;有的自愿,有的被迫;有的勉强而为,有的心甘情愿。其中,“劝捐”、“诱捐”和“逼捐”等行为都不是真慈善,只有自觉自愿的捐钱才是慈善行为。 在国内由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和税务制度的不完善打击了慈善捐款。对希望工程的捐款,却看到了倒下的楼;发洪水的捐款,又有多少到灾民手上?所有这些无疑都是对慈善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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