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雪儿

1#发表于:2010-11-05 00:09:13  - IP:219.142.*.*

【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2006年8月24日,香港首富李嘉诚将把个人财产的三分之一(约480亿港元)捐赠出来用于慈善事业。2个月前,世界第二大富豪、75岁的美国投资家巴菲特决定向比尔·盖茨夫妇创立并掌管的慈善基金会捐出其85%以上的财富——约375亿美元,创下世界上个人慈善捐款额之最。然而在中国内地,不少富人自己挥金如土,却舍不得捐出点钱来做善事,这就是大多数中国富豪们的“慈善冷漠病”。那么,中国内地的富人们为什么会患“慈善冷漠病”呢?
 金牌辅导

 

2#发表于:2010-11-13 17:41:02 - IP:222.54.*.*

RE:【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在国外,有很多的大富翁都非常热衷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绝大多数富翁都在生前捐出自己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当这种现象称为一种普遍现象时,它必然有其背后的法律和制度原因。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了遗产税制度,对富翁遗产的继承,国家征收非常高额的遗产税。因此富翁愿意将财产捐献出来。而在中国,进行慈善捐款不仅得不到奖励反而还要纳税,这怎能不打击富翁捐款的积极性?
因此
慈善捐款少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成光son

 

3#发表于:2010-11-13 23:52:59 - IP:218.186.*.*

RE:【参赛帖】慈善捐款少是因为社会同情心少还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慈善捐款少关键在于法律不健全。慈善,最基本的词义是指仁慈、善良,富有同情心、怜悯心和关爱心。大慈善家熊希龄说:“孔教言仁,又曰博施济众;耶教言博爱,又曰爱人如己;佛教言慈悲,又曰普度众生……无论为何教何学,无不以人道为重。”慈善是一种人道主义观念;是一种扶弱济困行为;还是一种资源分配方式。 慈善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捐钱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慈善行为。一方面,捐钱的动机和目的五花八门。有的为“名”,有的为“利”,有的为“权”,有的则为“洗钱”,只有以无私助人为宗旨的捐钱行为才是真慈善。另一方面,捐钱的心态各式各样。有的主动,有的被动;有的自愿,有的被迫;有的勉强而为,有的心甘情愿。其中,“劝捐”、“诱捐”和“逼捐”等行为都不是真慈善,只有自觉自愿的捐钱才是慈善行为。 在国内由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和税务制度的不完善打击了慈善捐款。对希望工程的捐款,却看到了倒下的楼;发洪水的捐款,又有多少到灾民手上?所有这些无疑都是对慈善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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